各实验室:
根据国家财政部、教育部规定,购置单价超过50万人民币(含50万)的进口仪器设备前,必须报教育部、财政部审批,批准后方可进入购买程序。为简化审批程序,今后购置进口产品审批将改为目录审批制,采购计划一年一报。为配合我校采购工作顺利进行,请各实验室认真统计相关信息并填写《2015年拟购单价50万元以上进口设备统计表》于2014年11月28日前将填好的表格签字盖章后交设备管理科,如无相关计划,空表也需签字盖章交回。如未报购置计划,可能导致设备无法采购,特此通知。
联系人:刘晓楠
联系电话: 62332013
地 点:设备管理科(办公楼106)
实验中心
2014年11月14日